2012年9月6日星期四

江苏如皋市冯兰美控告镇政府强拆违法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今天(201296日),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冯兰美将偷拆民房的如城镇人民政府告上法院,请求判决确认被告如皋市如城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冯兰美房屋违法。

2012331凌晨1时许,冯兰美位于如皋市宁海路126号的二间店面房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强行拆除,只留下了一堆废墟,所有财产不翼而飞。冯兰美向110报警,迎春派出所的民警来到进行调查,从此无下落。

究竟是谁偷拆了冯兰美的房屋,有人说是土匪所为,但没有找到有关土匪强拆民房的蛛丝马迹。也有人说,只有政府才有能力调动大批人马偷拆民房,但各级政府矢口否认。而公安机关信誓旦旦地说,各级领导很重视,但破案有难度,一拖再拖。

为此,冯兰美不断上访,控告警方不作为。警方才于814日向冯兰美和崔建泉送达《公安机关信访事项告知单》,称“至7月初,事实基本查清,其房子被拆系如城镇政府工作人员组织的拆迁,系单位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单位不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偷偷摸摸强拆民房的不明身份者,原来竟是如城镇人民政府。

冯兰美认为,被告如皋市如城镇人民政府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于2012331日凌晨强制拆除了原告位于如皋市宁海路126号店面房2间显然属于违法。首先,被告未经法律授权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属于越权;其次,被告拆除原告房屋前,没有通知原告;更没有告知救济途径,属于程序违法。再次,被告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情理。故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被告如皋市如城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房屋违法,维护原告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