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6日星期六

无锡王丽英从无锡至中央邮寄200封挂号信控告惠山法院钱元、张微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判决无人问津(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86日,本网获悉:无锡惠山王丽英从无锡至中央邮寄200封挂号信控告惠山法院法官钱元、张微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判决无人问津。

201679日,无锡市惠山区玉祁街道王丽英向无锡市惠山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无锡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院、江苏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以及中央政法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党委会、最高法、最高检领导和职能部门邮寄了200封挂号信,控告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法官钱元、张微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判决,但没有任何领导或职能部门对控告事项进行查处。

据王丽英介绍,2014127日(29日为除夕夜),她莫名其妙地接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顾华明法官的电话通知,到了法院后,在不告知任何情况、也不听取她任何解释的情况下,立即将她戴上手铐,司法拘留15日。

2014211日,她拘留15日释放出来,再次到惠山法院咨询,才知道早在2013109日,惠山法院法官钱元、张微和人民陪审员龚培良组成的合议庭就已作出(2013)惠前民初字第0154号民事判决书,在该判决书中,她已被作为被告且被判决归还原告沈荷琴借款本金4961600元,而她对这一切皆全然不知。

随后,她通过查阅法院案卷得知,该案承办法官钱元、张微在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委托了代理人,还聘请了律师,并且,将案件所有法律文书全部送达给了法官钱元、张微认可的代理人和委托律师。

这是典型的法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案,在王丽英向惠山区检察院反映后,惠山法院却针对本应撤销的(2013)惠前民初字第0154号民事判决书,为包庇法官钱元、张微犯罪行为,而作出再审决定。而后,在法官与原告精心策划之下,进一步以滥权枉法手段,将冤假错案继续做实。

王丽英说:“沈荷琴是委托我理财的,每次的钱都是直接打入我的帐上,但出现风险后,她却利用她姐是惠山区人大代表的关系,在没有任何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买通法院钱元等人,在我全然不知的情况下,作出枉法判决,而且,惠山法院为包庇钱元等人的犯罪行为,竟然将犯罪手段获得的判决仍要作出再审,助纣为虐,导致我倾家荡产,依法治国了,可我的200封控告信,却没有一个部门受理调查,我真想不通。但只要我有一口气,我绝不会罢休。”

王丽英联系电话:1396181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