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星期四

湖南访民胡春良拘留所绝食抗议后失踪(图)


(维权网信息员陈刚报道)2014125日,湖南省冤民胡春良被当地截访的从北京久敬庄强截至当地驻京办。关押7天后,1212日说是要给她送回家,但当地政府直接把她送到了当地的警局,看到政府人员扯谎骗人,到警局后胡春良拒绝下车,遭到多名公职人员的狂殴暴打,致她身体多处受伤,头昏脑胀难以站立。但在当地政府的主导下,胡春良还是被构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处以行政拘留10天。为了抗议当地政府的暴政,司法部门的私抓乱捕,1213日胡春良开始绝食,到1218日绝食6天,据同监室被释放人士传出来的信息,胡春良已经不能自主坐起,说话困难,且声若游丝。生命体征处于垂危状态。

1221日是胡春良拘留期满的日子,一大早胡春良的家人就来到拘留所门口准备接她回家,等到中午胡春良也没被放出来,经询问得知,半夜3点胡春良已被当地政法委的人劫走。为什么是这样,拘留所说他们无权解释,胡春良的家人赶往当地政法委要人,当地政法委的人说人不是他们接走的,拘留所胡说呢。现在胡春良已经失踪18天,家人没有她的任何音信,胡春良的家人断言她不是被当局迫害致死、毁尸灭迹就是又遭到了非法关押。

胡春良是湖南省宁远县冷水镇神西村人,她的女儿2004年(18岁)因交通事故身亡,经法院判决肇事车主共应给付赔偿金和丧葬费五万元。胡春良一家认为亲人用命换来的钱再多也没法花,所以面对这明显不公的判决她没有表示异议。但是,五万的赔偿款迟迟不给执行。在去法院催要赔偿款的四年中,她多次遭到法院法警的侮辱和打骂,甚至被非法关押。后经证实赔偿款是被执行庭的法警们给贪占了,在她一次又一次不懈的维权后,2008年法院才把赔偿款给她,不甘心身心受辱、权利被侵害的胡春良于20085月来北京上访,状告这些贪得无厌的法警们。

然而她第一次来北京上访还没有来得及找到信访口的门,就被闻讯赶到的法院的人抓回以莫须有的罪名拘留10天。这只是非法关押的开始。为了掩盖罪恶,法院买通公安局于20088月和200910月两次分别非法劳动教养她一年。当地的司法部门买通县电视台把胡春良等访民定性为扰乱社会治安的刁民上电视进行示众,使她和家人的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她的儿子多次亲眼目睹母亲被警察非法从家中抓走,多次的惊吓和母亲被冤枉入狱致其精神分裂,由于母亲在狱中,胡春良的儿子得不到亲人的抚慰和有效的治疗使病情加重,成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

这次被拘留是20145月以来胡春良第7次被行拘,其中有两次行拘期满后又被关进黑监狱时常达50天之久。

面对当地政府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仍视法律为当权者玩弄于鼓掌之上的玩意,胡春良的家人恳请社会各界关注胡春良这个可怜女人的悲惨境遇,早日解救她于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