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福建一副镇长被刑讯逼供 出狱后不断上访

(维权网信息员萧和协报道)本网信息员5月10日接到福建福清市渔溪镇原副镇长王义兴投诉,他因2009年的一起冤案被判处一年零五个月,出狱后多次申诉未果被迫走上信访之路。王义兴表示,如果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他还会在十八大前继续上访。

据王义兴介绍,2009年12月7日下午,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渔溪镇东际机砖厂经济问题为由将他拘捕。办案人员告知他,黄明飞(系渔溪镇东际村党支部书记)说送了三万元钱给他。他当时根本不会想到办案人员是通过诱供、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逼迫黄明飞和吴福强(系渔溪镇东际村村委主任)对其进行受贿指证。

王义兴说,案件的整个侦办过程,办案人员对他实施残酷的刑讯逼供,始终按照“有罪推定”进行调查取证,不择手段去引导证人制造虚假证言,对他进行有罪指证。

据介绍,2010年2月4日下午,案件侦办机关委托了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测谎专家对他进行测谎,测试结果证实他没有说谎。福清检察院这才真正意识到当初对案件事实作了错误断定。王义兴说,检察院本应及时纠正的错误,却因为办错案必将失去“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评先资格,进而直接危及到政绩,最终选择将错就错,2010年4月2日将他公诉至福清市法院。2010年6月7日他被以受贿罪(受贿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王义兴不服判决,上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该院于2010年9月25日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认定,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审福清市法院在未取得任何新的关键证据的情况下,于2011年3月7日以受贿罪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的判决。他不服判决,再次上诉,随后福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王义兴强调,2011年5月7日刑满出狱后,他走访了黄明飞和吴福强,确认他们是遭受刑讯逼供后被迫做了假证。但是司法系统的人告诉他,因为翻案需要问责,所以他的冤案通过一般法律程序几乎不可能有昭雪的机会。

王义兴对本网表示,想不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在基层工作多年,做了很多维稳方面的工作,很累很辛苦,到头来自己也很无助地走上了上访的道路,几次到北京上访,尤其是今年两会期间进京上访的经历也让他理解了上访民众的种种艰辛。

王义兴联系电话:1505919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