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成都双流访民辛文蓉状告公安不作为,群众旁听被阻(图)

(维权网信息员上官歪报道)今天(4月17日)下午三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拆迁户辛文蓉,诉成都双流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一案,在双流法院公开开庭,成都周边被拆迁户闻讯赶去旁听,但大多被阻挡在法院门外。

据进去参加旁听的群众说:只发给原告方十张旁听证,而法庭有将近四十个旁听席,剩下三十来个旁听席全部被官方安排人坐满。双流县指派一名公安局副局长到庭参加诉讼。整个开庭用了大约一个小时左右,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据辛文蓉说:她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房屋,多次遭到非法强拆偷拆后,报警警察不作为,才向双流警方要求国家赔偿的。

辛文蓉向信息员介绍:2009年8月6日深夜,她家合法的房屋被人偷偷的破坏,夷为平地,7日,他向九江派出所报案,一位编号为073113的警官接警,并为她做了笔录,(开庭后笔录居然找不到了,警方的笔录是不会提供给当事人的),8月21日,九江派出所对她作出口头答复:说偷拆她们房屋的是政府,政府的行为警方无法处理,但拒不给辛文蓉书面材料。辛文蓉对此进行了录像,但法庭拒绝让辛文蓉当庭播放。

2009年10月16日,辛文蓉到双流刑警大队报警,但警察拒不受理。

2010年2月24日,辛文蓉家的房屋在没有任何合法批文的情况,再次遭到强拆,辛文蓉当场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名叫张显杰),及两辆大型挖掘机。报警后,警方为她制作了编号为03880389的接出警记录登记,之后一直不了了之。后辛文蓉针对这次强拆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并胜诉,法院判拆除辛文蓉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警方还是拒不对犯罪嫌疑人和作案工具进行处理。

故辛文蓉以警方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国家赔偿。

在庭审中,原告辛文蓉在辩论中指出:双流县公安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严重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双流县公安局是保一方平安的国家机关,该机关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渎职侵权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双流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赔偿判决。

庭审结束,部分旁听群众合影

无法进去旁听的群众在法院外面等待几个

被阻挡在外的旁听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