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区长开会影响中院开庭,法官办案如同儿戏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22日上午915,陆国兵等诉南通市规划局一案,二审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审理,旁听者准时到达,座无虚席。

开庭时间已到,但法官王锡民迟迟未来,大家焦急地等待着。大家一直等到上午 10点,王锡民法官才赶到法庭宣布开庭。上诉代理人倪文华责问王锡民法官:“请如实说明,你为何开庭迟到?”王法官理直气壮地说:“崇川区葛区长来我院开紧急会议。我参加了。”倪文华说:“葛区长来你院,你就可以不顾开庭,而去参加开会吗?葛区长的会议重要,还是开庭重要?”王锡民法官继续为其迟到45分钟开庭辩护,说:“二审可以开庭,也可以不开庭”。倪文华指出,法院一方面出具了开庭传票;另一方面又说可以不开庭,显然是自相矛盾,且有损于司法的权威性。由于王锡民法官的迟到,耽误时间,审判过程不再按部就班,而是敷衍了事。法庭没有核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也不宣布法庭纪律。

代理人倪文华认为,既然法院向诉讼参与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就应当准时开庭。王法官因开会而迟到45分钟开庭,还满不在乎,如此办案如同儿戏,法律的严肃性何在?况且,南通中院系市级司法机关,而崇川区葛区长仅仅属于区级行政机关的干部,二者没有隶属关系。令人不解的是,王锡民法官为什么不顾开庭,而去迎合葛区长?南通地区的行政干扰司法,如此严重,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