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

市政府代理人无代理手续,济南中院法官命令其退席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1年11月8日上午9点40分,李兴贵诉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一案,已进入再审复核阶段的法庭调查。李兴贵的代理人倪文华向法官提交了授权委托书。法官请自称是济南市政府的代理人提交代理手续。市政府代理人说,庭后补交。倪文华当即指出,没有代理手续无权代表济南市政府。那位代理人姓代,当时就恼羞成怒,手指倪文华,说:“你无权说话”。倪文华回击,说:“我有授权委托书,就有权代表李兴贵说话。你没有代理手续,不仅无权代表市政府发言,也无权坐在法庭席上。我请求法官把这个自称为市政府的代理人驱逐出法庭。”法官问市政府代理人是否现在就去补办代理手续。

市政府离济南中院很近,走路也不过5分钟的路程,应当很快就能完成补办手续的。但市政府的代理人却表示现在不能办理代理手续。倪文华再次请求法官把他驱逐出法庭。法官只得命令这位自称是市政府的代理人离席。旁听者不禁叫好,还有人鼓掌。市政府的代理人灰溜溜地离开了法庭。法庭在市政府缺席的情况下,进行法庭调查。

有人说,济南市政府无故缺席是藐视法律、藐视法庭的体现。市政府所谓“依法治市”的承诺,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