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一

成都温江农民抵抗强拆被拘留(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笔者接到温江农民任恒超投诉:他小舅子刘强因向国土资源局、成都市、四川省有关部门,举报温江政府“征用文化产业园项目”用地违法,后经查该项目用地没有经过批复,因此被搁置至今,当地政府十分老火,故意制造事端对刘强进行报复。
       
2011713日上午9点左右,温江政府涌泉街道办事处,带人对刘强家农村房屋院内宅基地上的瓜架,进行“强行拆除”,因为刘强不同意拆除,涌泉派出所警察使用新型催泪瓦斯,对准在场的人面部进行喷射(后经医生检查,刘强脖子上被催泪瓦斯烧伤过敏)。当时任恒超到小舅子刘强家,见状也过来帮助刘强保护他们的瓜架,两人与强拆人员发生了“拉扯”,被当地当地公安局以“妨碍执行职务”拘留7天。

任恒超和刘强认为:当地政府违法实施“强拆”的行为,与抢劫无异,他们自己保护自己家的合法财产而被拘留,实在太没天理。二人不服, 解除拘留后,两人分别将温江公安局告上法庭,刘强一案1011日上午开庭,任恒超还没有开庭通知。

十分可笑的是,在双方交换证据中居然出现了三个不同版本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一份是75日发给他们的通知书,这份通知书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引述了相关的条文,另一份落款也是75日,但内容却去除了原来的条款,没有提具体条文,显然是后来伪造的“通知书”,另一份更为奇妙落款居然是730日,试问,713日瓜架就已经被强拆了,730日才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这种拆除还能叫合法吗?

刘强认为:我家是农村户口,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搭建瓜架,怎么可以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法》来对自己进行规范呢?而且,事前并不通知,我们祖祖辈辈都搭建瓜棚,如今却无端成了非法建筑”,只能说明是地方政府违法征地不成对他进行的报复行为。

1010日,刘强诉温江公安局违法拘留一案已经开庭,而刘强诉温江政府“强拆瓜架行为”行政违法一案也已立案。

任恒超和刘强表示:如果得不到公正的判决,他们将维权到底,用他们的余生来洗脱自己的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