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8日星期五

法律咨询(8):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法律咨询(8):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某些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者违法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3条及第94条的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依据上述规定,按照最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原则进行选择。